位置:
首頁
張文顯:法學研究要腳踏實地符合國情

張文顯:法學研究要腳踏實地符合國情

來源: 發(fā)布時間: 2018-05-03 瀏覽:11380 次

法學研究要腳踏實地符合國情(對話)

——訪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張文顯

人民日報記者魏哲哲

2017年5月3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國政法大學考察時強調,沒有正確的法治理論引領,就不可能有正確的法治實踐。近日,記者就如何進一步加強改進法學理論研究采訪了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張文顯。

記者:在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新征程中,法治理論研究將發(fā)揮怎樣的作用?

張文顯:在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新征程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必將發(fā)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一是對法治戰(zhàn)略發(fā)揮學理支撐作用。法治理論全面闡述了法治的本質、法治的普遍規(guī)律以及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特征、內在要求、價值功能等重大問題,是我們黨處理法治問題的基本立場。

二是對強化法治定力發(fā)揮理論導向。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深刻揭示了政治文明發(fā)展必然選擇法治的客觀規(guī)律性,闡明“要實現(xiàn)經濟發(fā)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tài)良好,必須更好發(fā)揮法治引領和規(guī)范作用?!?

三是對深化法治實踐發(fā)揮科學論證作用。面對社會矛盾和問題交織疊加,全面依法治國任務依然繁重。深化法治實踐需要通過不斷深入的調查研究,作出科學論證,提出有效對策。

四是為建構中國特色法學體系提供理論基礎。加快建構中國特色法學體系,提升中國法治話語權和影響力,造就一大批德法兼修的高素質法治人才是全面依法治國的迫切需要,法學體系的“中國特色”如何定位、如何體現(xiàn)等都需要法學研究提供基礎性、前瞻性、戰(zhàn)略性的理論架構。

記者:法學研究與司法實踐如何形成良性互動?

張文顯:一方面,法學研究人員應深入實踐、貼近實務,探知社會矛盾糾紛、違法犯罪的新規(guī)律新特征,提出更加清晰的研究成果;另一方面,法官、檢察官、律師等要強化理論意識和理論思維,善于從法學研究的最新成果中獲取辦理疑難復雜案件的法理依據,提高運用法律思維、法治思維和法理思維定分止爭、化解矛盾、定罪判刑的能力和水平。

對法學研究而言,面向實踐、面向實際的關鍵是要把握國情。要加大法治改革力度和法治發(fā)展進度,增強法律權威,強化法律實施,不斷提升法治的現(xiàn)代化水平,提高法治滿足人民需要的能力。

記者:法學研究中如何平衡堅持傳統(tǒng)與吸收借鑒的關系?

張文顯:第一,必須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fā),與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相適應,既不能罔顧國情、超越階段,也不能因循守舊、墨守成規(guī)。

第二,要提高中國文化自信,我國古代法制蘊含著豐富的智慧和資源,中華法系在世界幾大法系中獨樹一幟。要注意研究我國古代法制傳統(tǒng)和成敗得失,挖掘和傳承中華法律文化精華,汲取營養(yǎng)、擇善而用,推動傳統(tǒng)法制文明創(chuàng)造性轉化和發(fā)展。

第三,要推進中國法學進一步擴大開放,促進法治文明的互鑒。我們應在立足實踐、尊重國情的前提下,全面梳理、認真鑒別、合理吸收外國法治文明,包括其法學理論和法治思想。

第四,在法治文明互鑒過程中必然遇到民族性、本土化與世界融通性、國際化問題。只要我們堅持中國立場、為我所用,善于在比較、對照、批判、吸收、升華的基礎上發(fā)展,就能使民族性更加符合當代中國和當今世界的發(fā)展要求。